本報訊(記者 周小華)昨日,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八次會議,決定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4年1月8日召開。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袁觀清和副主任劉新程分別主持了第一、二次全體會議,副主任張建國、王國海、趙建強、黃佳惠、譚杭生、芮英姿,秘書長柳美景出席會議。副市長姚英傑,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羅衡寧,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陳紹純列席會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召開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的決定》,表決通過了長沙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議程(草案)。建議此次會議的主要議程是:聽取和審查長沙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長沙市201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准長沙市201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審查和批准長沙市人民政府關於2013年全市及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與2014年全市及市本級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長沙市2014年市本級財政預算,以及選舉事項等。
  會議聽取了市人民政府關於提請決定王小平、黎建同志任免的議案的說明,決定任命王小平同志為長沙市環境保護局局長,免去黎建同志的長沙市環境保護局局長職務;聽取了市中級人民法院關於提請任免郭旻等職務的議案的說明,並表決通過了相關任免。袁觀清為新任命的同志頒發了任命書。  (原標題:市十四屆人大二次會議明年1月8日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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